专利终止的情形有哪些-专利权终止的概念及情形
发布日期:2022-11-18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简述专利权终止的概念及情形
专利权终止有哪些情况
一、专利权终止的情形
(1)没有按照规定交纳年费;
专利局发出缴费通知书,通知专利权人补缴本年度的年费及滞纳金后,专利权人在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本年度年费和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最早不早于一个月,专利局作出专利终止通知,通知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恢复未被批准的,应在终止通知书发出四个月后,在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之后,将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库.
专利权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专利权人自愿将其发明创造贡献给全社会,可以提出声明主动放弃专利权.专利权人主动放弃专利权的,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定的表格,提出书面声明.
(3)专利权期满,专利权即行终止. 集群智慧云企服,企业服务好帮手!https://www.jiqunzhihui.net/
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20年,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长起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二、专利权终止后怎样恢复?
根据我国《专利法》及其细则、《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年费没有按期缴纳,将视为放弃而终止该专利权.一般情况下,在接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之后的两个月内提交恢复专利权请求并说明理由的,有可能恢复专利权,超过这这期限一般很难恢复.
请求权利恢复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
(2)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专利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专利局说明理由,请求恢复其权利;
(3)未按期缴纳维持费或年费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为理由,请求专利局恢复其权利.
办理权利恢复手续,要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并附具有关证明.还要缴纳恢复费.
另外对于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期限届满终止专利权的是基本无恢复的可能.
专利权在什么情况下终止和无效?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没有按照规定交纳年费;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3)专利权期满,专利权即行终止。
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和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最早不早于1个月,作出专利权终止通知,通知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恢复未被批准的,在终止通知书发出4个月后,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之后,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库。专利权终止日应为上一年度期满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