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强制许可属于什么法-实施专利强制许可有哪
发布日期:2022-11-18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专利权的强制许可有哪些类型?
强制实施许可,也称非自愿许可,是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体情况,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授权他人实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一种法律制度。我国专利法对强制实施许可规定了三种情形:
1、对滥用专利权的强制实施许可
我国专利法第48条规定,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与实施专利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2、公共目的的强制许可
我国专利法第49条规定,在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给与实施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所谓“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一般是指战争、社会动乱、自然灾害等情况。
3、从属专利权的强制实施许可
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也称作交叉许可。是根据专利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而取得的一种有利于科学技术发展的强制实施许可制度。我国专利法第50条作出了明确规定。
专利权人被强制许可的三种情形是什么?
强制许可 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专利法规定,不经专利权人同意,直接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其发明创造的一种许可方式,又称非自愿许可。
通俗点讲,就是专利行政部门强制许可某单位或个人去实施别人的某项专利。
其主要作用:使专利及时进行实施,为社会服务;特别是在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强制许可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的种类是什么?
强制实施许可,也称非自愿许可,是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体情况,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授权他人实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一种法律制度。我国专利法对强制实施许可规定了三种情形:
1、对滥用专利权的强制实施许可
我国专利法第48条规定,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与实施专利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2、公共目的的强制许可
我国专利法第49条规定,在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给与实施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所谓“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一般是指战争、社会动乱、自然灾害等情况。
3、从属专利权的强制实施许可
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也称作交叉许可。是根据专利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而取得的一种有利于科学技术发展的强制实施许可制度。我国专利法第50条作出了明确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