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图纸编号要求-专利说明书附图与摘要附图有
发布日期:2022-11-18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专利说明书附图与摘要附图要求
实际上,结构相同不同的是连接方式的话,有两种处理方式:
(1)标号相同:不同的实施方式,元件一样的话,可以用相同的标号,实施方式不同的部分,用语言文字描述就好;
(2)标号不相同:在不同的实施方式中,就算同一个元件,也可以用不同的标号,这是没问题的,只要保证在同一个实施方式中,同一个元件要有相同的标号。
其实,只要满足(2)的“同一个实施方式中同一个元件相同的标号”就行。
你所说的,两个支架,严谨一点的话,实际上是属于两个元件,从方便描述的角度来说,应该分别命名和标号,如第一支架11,第二支架12;不是那么严谨的话,也可以用同一个名字同一个标号来描述,为了区分开,可以用方位或者结构来描述,如位于铰接靠近某某的支架11以及远离某某的支架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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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个人来看,两种都可行,但毫无疑问,第一种严谨的是比较好的。
专利说明书附图与摘要附图有什么要求?
以下是专利实施细则里面涉及附图的相关内容,详细的还请参看《审查指南》的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几幅附图应当按照“图1,图2,……” 顺序编号排列。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文字部分中未提及的附图标记不得在附图中出现,附图中未出现的附图标记不得在说明书文字部分中提及。申请文件中表示同一组成部分的附图标记应当一致。
附图中除必需的词语外,不应当含有其他注释。
第十九条 权利要求书应当记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
权利要求书有几项权利要求的,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应当与说明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一致,可以有化学式或者数学式,但是不得有插图。除必要的外,不得使用“如说明书……部分所述” 或者“如图……所示” 的用语。 请注意,本篇文章来自集群智慧云企服www.jiqunzhihui.net
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可以引用说明书附图中相应的标记,该标记应当放在相应的技术特征后并置于括号内,便于理解权利要求。附图标记不得解释为对权利要求的限制。
第二十三条 说明书摘要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公开内容的概要,即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和所属技术领域,并清楚地反映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主要用途。
说明书摘要可以包含最能说明发明的化学式;有附图的专利申请,还应当提供一幅最能说明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特征的附图。附图的大小及清晰度应当保证在该图缩小到4厘米×6厘米时,仍能清晰地分辨出图中的各个细节。摘要文字部分不得超过300个字。摘要中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