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专利有别人的商标-产品不侵占别人商标,但
发布日期:2022-11-04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外观设计专利与商标权的冲突?
专利法与法是单行法律,但是当问题需要界定在先权利正当时候,需要具体来考量,如A产品的外观设计中包含商标内容、具有较高的使用知名度及影响力,你申请在后,A有权阻止你申请的商标核准注册;反之,如果A既无申请在先,也难以有效举证在先权利,你通过申请也能取得商标专用权,A无法放弃使用该商标,可协商取得使用专利商标交叉使用;如果你能举证A产品外观专利无效,也不影响你生产有关产品了
外观设计专利和商标有什么区别?
商标的服务类别也要不一样,近似,如果有图文字与已经被他人注册的商标相同的话,商标同样造成侵权。
外观的话要看那个产品外观是否已经申请了外观专利,如果申请了就造成侵权,没有申请的话您就可以去申请了。
商标近似判断违法:
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人民法院认定商标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内容来自https://www.jiqunzhihui.net/
(1)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2)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对比,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
(3)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外观一样违法判断标准:
一、认定被控专利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相近种类产品。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后称“《解释》”)第九条提供了根据产品用途认定产品种类的路径。该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认定产品种类是否相同或者相近。确定产品的用途,可以参考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产品的功能以及产品销售、实际使用的情况等因素。”
二、相同或者近似的认定应以一般消费者为判断标准。
《解释》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判断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近似。 集群智慧云企服https://www.jiqunzhihui.net/
外观设计产品通过不同于同类产品且富有美感的外观吸引消费者的注意,获得市场利益的回报。
因此,关于侵权诉讼中外观设计近似性的判断,应当基于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进行判断。第十条所称的“一般消费者”,可以理解为该产品面向的消费人群,特点是多数购买或使用该产品的人,而非指该产品的专业设计人员。
三、注意“整体观察”和“综合判断”原则的运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