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有要求吗-商标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2-11-11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商标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
要确保商标转让顺利完成需要满足三个调条件
1.按法定程序转让
《商标法》规定商标是可以转让的,但是必须要按照正规流程,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商标局审查通过后,商标转让才会正式生效。如果是双方私下进行转让,商标局不会承认这次的转让,也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这会为商标转让留下隐患,出现商标纠纷。
2.准备资料齐全
商标转让需要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相关资料,其中包括商标转让合同、商标转让申请书以及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商标局会对提交的资料进行详细的审查,只有符合规定才能通过审查。如果是委托代理机构进行办理的,还需要额外准备一份《商标代理委托书》。上面需要填写个人或公司信息、代理机构的名称、代理办理的具体事务。还是需要联系人签名或者加盖公章
3.商标是否在有效期内 内容来自,百度搜索集群智慧云企服
商标有效期,主要是指商标专用权受保护的有效期限,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如果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及时进行续展。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在转让前需要确认商标是否还在有效期内,如果商标失去了专用权,也就无法申请商标转让了。
关于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不应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2、转让人、受让人为外国人或外国企业的,应当在申请书中指定国内接收人负责接收商标局的法律文件。3、转让申请提交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转让申请,商标局给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4、如果转让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给申请人发出补正通知(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要求申请人限期补正。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补正的,商标局有权对转让申请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5、转让申请核准后,直接办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转让证明,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对于注册商标,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6、转让申请被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的,商标局发出《视为放弃通知书》或《不予核准通知书》。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7、转让申请书中的受让人为多个人共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申请补发。8、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商标局将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