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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名人肖像版权-已经去世的人的肖像权和名誉

发布日期:2022-12-10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已故名人肖像版权-已经去世的人的肖像权和名誉

已经去世的人的肖像权和名誉权是否受法律的保护?
去世的人就是不存在啦,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人从出生到死亡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也就具有了人身权的权利,对于去世的人,就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也就不具有了肖像,名誉还有人格尊严的权利。但是法律对于这种情况,通过另外一个角度给予保护。
如果已经去世的人的人格尊严等权利受到侵犯,那么他的子女可以提出诉讼请求,原由是侵犯了去世人亲人的权利,给他们的亲人造成精神损害,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的。
用一系列已故名人做广告创意,是否会牵扯到肖像权...
受到法律保护
公民死后,其在法律上所享受的权利就转变成一种受法律保护的利益,通过一定的事实转移给其他权利主体,或以其他形态存在下来……与保护肖像权的方式大致相同,使用死者的肖像,应当征得死者亲属或有关机关的同意。否则就构成侵权,应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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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用已故名人相片做商业用途吗?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  其他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侵犯肖像权也作出一些相应规定,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除此之外,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集群智慧云企服,专利申请,软件著作权申请,商标注册www.jiqunzhihui.net
已逝明星的肖像权有吗?可用商业吗?求解 有具体的...
公民死后,其在法律上所享受的权利就转变成一种受法律保护的利益,通过一定的事实转移给其他权利主体,或以其他形态存在下来……与保护肖像权的方式大致相同,使用死者的肖像,应当征得死者亲属或有关机关的同意。否则就构成侵权,应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如果是名人,则要看是否是为公益而非个人谋利。

请参考。
鲁迅的案例,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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