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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漫形象著作权纠纷-关于注册动漫形象

发布日期:2022-12-10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动漫形象著作权纠纷-关于注册动漫形象

用自己的动漫形象去COS别的动漫形象做商业插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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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漫画形象著作权是否有冲突的问题
“出名的卡通形象”是著作权人的作品,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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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
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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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把出名的卡通形象用在商业上当然属于侵权行为,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请注意,本篇文章来自集群智慧云企服www.jiqunzhihui.net
把出名的卡通形象用在商业上算不算侵权?
算侵权的。出名的卡通形象的著作人依法享有其作品的著作权。因此,把出名的卡通形象用在商业上当然属于侵权行为,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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