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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录像制品著作权-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

发布日期:2022-12-10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录音录像制品著作权-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

侵犯著作权案件中涉及录音录像制品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录像制作者有没有法定许可权
著作权法对作品的定义: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发明专利注册首选集群智慧云企服https://www.jiqunzhihui.net/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

是邻接权的一种,录制者权保护的是自己的创造性劳动;录制权保护的是原作品;录制权保护的作者有生之年加身后50年。后者产生依赖于原作品,二者均与作品相关。是“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本文来自集群智慧云企服https://www.jiqunzhihui.net/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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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制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集群智慧云企服https://www.jiqunzhihui.net/

录制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着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演绎作品制作录制品的,应当征得演绎作品着作权人和原作品着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录制表演活动的,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 copyright www.jiqunzhihui.net


录音录像制品受著作权保护吗
你好! 本律师认为并不需要双重许可。
  法条明确规定是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另外,著作权包含出租权,所以,著作权人享有出租权应无疑。
录音录像制品作者的义务
录制权是指著作权人本人或者授权他人以摄制电影的方法或者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是著作权人将其作品转化为录像等作品的专有权。是著作权 里的著作财产权的一种。
录制者权是音像制作者对录音录像制品依法享有的权利。是“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是邻接权的一种。
联系:二者均与作品相关。后者产生依赖于原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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