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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瑶诉于著作权分析-琼瑶的著作权官司打得赢吗

发布日期:2022-11-23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琼瑶诉于著作权分析-琼瑶的著作权官司打得赢吗

琼瑶的著作权官司打得赢吗?

1,只手中有公证书(证据保全),有图原始文档(RAW高解像度的JPEG),一般这个官司就很难输决定打官司前要看看盗用者为何人,要确认赢了官司不输钱。另外,要确认图片是否被用在他们网站的内容网页上(非论坛帖),论坛上用网名发帖盗用你的文字或图片,这个很难追究。 2,发现图片被盗用,最重要的是不要声张,要悄悄的去做证据保全公证。对于网络版权诉讼,证据保全公证是重要的。 3,要起诉的不是网站,而是网站的所有者(法人),点击网站首页最下面的工商登记就可查到。信息产业部网页也可查到每个注册网站所有者的详情。 4,关于索赔多少。不要太低或太高,因为法院收取的诉讼费是按索赔总额的比例收取的。 5,是否和解 一般来说只要你手中有公证书(证据保全),有图片的原始文档,对方就知道一定会输,如果对方律师提出的赔偿达到每张一千元,我看就可以考虑和解(国外网站和出版物除外,香港杂志给我的正常图片稿酬都在每张800元以上,不要说打官司)。庭外和解后案件的庭费减半收取。当然判决也会让原告和被告分摊庭费。 本文来自集群智慧云企服https://www.jiqunzhihui.net/

为什么说琼瑶诉于正案是著作权法的胜利

本案最大的亮点是法院判决禁止侵权作品传播,这在以前是不可能的,禁止传播实际上就宣告了侵权作品的彻底死亡。 集群智慧云企服,企业服务好帮手!https://www.jiqunzhihui.net/

琼瑶的争议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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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起诉20145月,琼瑶起诉锁连城》编剧于正及制作侵犯《梅花烙》著作权案,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案件简介如下:原告陈喆(琼瑶)起诉称,其系台湾著名作家、编剧,在1992至1993年间创作完成了文字作品《梅花烙》(以下称“原作”),自始完整、独立享有原作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改编权、摄制权等)。原作在中国大陆地区多次出版发行,拥有广泛的读者群与社会认知度、影响力。2012年至2013年间,被告余征(笔名于正)未经原告许可,擅自采用原作核心独创情节,改编创作电视剧本,并联合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出品方,共同摄制了电视连续剧《宫锁连城》,原作全部核心情节与故事脉络几乎被完整套用于该剧,严重侵犯了原告著作权。原告据此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消除侵权影响、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全部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公开审理2014年12月25日,北京市三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定被告于正侵权成立,要求其致歉并与其他4名被告连带赔偿原告500万,同时出品单位应立即停止发行传播 《宫锁连城》。于正随后提起上诉。2015年4月8日9:30,“琼瑶诉于正侵权案”二审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2015年12月18日,琼瑶《梅花烙》著作权维权案终审落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锤定音:驳回各被告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判决即认定《宫锁连城》侵犯《梅花烙》的改编权和摄制权,判令被告方停止侵权,于正向琼瑶道歉,被告方赔偿原告500万元。2015年12月22日,琼瑶代理律师王军发布了“关于电视剧《宫锁连城》永久禁播及立即下线”的媒体通知函。因仍有部分网站及播出平台以全剧在线观看、剧集片段播出等方式对《宫》剧进行传播,媒体通知函中发出严正声明,并紧急通知:“停止对《宫》剧的一切复制、发行、传播活动,合力维护影视行业健康发展为盼!” 请注意,本篇文章来自集群智慧云企服www.jiqunzhihui.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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