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著作权案例分析-琼瑶诉于正侵害著作权纠有
发布日期:2022-11-23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琼瑶诉于正侵害著作权纠有二审么
1,只要你有公证书(证全),有图片的原始(RAW或解像度的JPEG),这个官司就很难输。但决定打官司前要看看盗用者为何人,要确认赢了官司不输钱。另外,要确认图片是否被用在他们网站的内容网页上(非论坛帖),论坛上用网名发帖盗用你的文字或图片,这个很难追究。 2,发现图片被盗用,最重要的是不要声张,要悄悄的去做证据保全公证。对于网络版权诉讼,证据保全公证是重要的。 3,要起诉的不是网站,而是网站的所有者(法人),点击网站首页最下面的工商登记就可查到。信息产业部网页也可查到每个注册网站所有者的详情。 4,关于索赔多少。不要太低或太高,因为法院收取的诉讼费是按索赔总额的比例收取的。 5,是否和解 一般来说只要你手中有公证书(证据保全),有图片的原始文档,对方就知道一定会输,如果对方律师提出的赔偿达到每张一千元,我看就可以考虑和解(国外网站和出版物除外,香港杂志给我的正常图片稿酬都在每张800元以上,不要说打官司)。庭外和解后案件的庭费减半收取。当然判决也会让原告和被告分摊庭费。 ISO体系认证办理首选集群智慧云企服https://www.jiqunzhihui.net/
于正琼瑶版权纠纷案件的结果是怎样?
8个月之久的琼瑶、于正著作权案,昨天有了结市三中院一审判决于正等五被告连偿琼瑶500万元、刊登致歉声明,并停止传播、发行和复制《宫锁连城》。
宣判后,琼瑶激动不已,发微博称“泪在眼眶”、“只想大喊一句,知识产权胜利了”。于正则对判决结果表示遗憾,并将提起上诉。
看点
1、琼瑶是否有权告?
庭审中,于正等五被告都就著作权一事质疑琼瑶方,提出琼瑶并非《梅花烙》编剧,该电视剧版的编剧署名为林久愉,琼瑶仅是编剧指导而非作者。对此,琼瑶方反驳并递交编剧林久愉的声明予以证明。
法院审理后认为,电视剧《梅花烙》字幕虽有“编剧林久愉”的署名,但林久愉本人出具的《声明书》,已明确表示其并不享有剧本《梅花烙》著作权的事实;电视剧《梅花烙》制片者怡人传播有限公司出具的《著作权确认书》也已明确表述剧本《梅花烙》的作者及著作权人均为琼瑶。 https://www.jiqunzhihui.net/
而林久愉根据琼瑶口述整理剧本《梅花烙》,是一种记录性质的执笔操作,并非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整理行为或融入独创智慧的合作创作活动,所以林久愉并不是剧本《梅花烙》作者。所以《梅花烙》的作者及著作权人均为琼瑶。
2、于正到底抄没抄?
于正是否抄袭是庭审中争论的焦点,也是本次判决中的看点。
4月15日,琼瑶在微博贴出了一封写给广电总局领导的举报信,称自己作品《梅花烙》被于正编剧的《宫锁连城》抄袭,并一一列举其抄袭的几个部分。12月5日开庭时,琼瑶方还列举了21个桥段涉及抄袭,并当庭播放了节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