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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注册条件(申请集团公司的条件)

发布日期:2022-09-14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有限公司注册条件(申请集团公司的条件)

  有限公司注册条件(申请集团公司的条件)集团公司,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其构架上和一般的公司差别不大,与一般公司区别主要在于人数的多寡。那么,有限公司注册条件(申请集团公司的条件),本文讲对此进行介绍。
 
  有限公司注册条件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申请集团公司的条件
 
  (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国家试点企业集团还应符合国务院确定的试点企业集团条件。
 
  申请集团公司登记提交材料: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2、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集团章程(母公司加盖公章);
 
  4、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
 
  5、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证明或者出资证明;
 
  选择提交: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复印件。
 
  6、集团成员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企业法人依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申请企业集团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有限公司注册条件(申请集团公司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