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23 浏览次数:次

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是什么性质的机构?有哪些法定的职能?
根据《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条例所称著作权管理,是指为权利人益依法设立,根据权利人授权、对权利人的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进行集体管理的社会团体。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经权利人授权,集中行使权利人的有关权利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下列活动:(一)与使用者订立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许可使用合同(以下简称许可使用合同);(二)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三)向权利人转付使用费;(四)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等。
国家版权局是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吗不是,国家版权局是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目前有: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音像著作权协会、中国文字作品著作权协会、中国摄影著作权办会、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
国家版权局是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吗国权局不是著作权集体管织。国家版权局是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国家版权局是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实施著作权法律、法规;起草著作权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著作权管理的规章和重要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审批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著作权涉外机构、国(境)外著作权认证机关、外国和国际著作权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三)指导地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查处或组织查处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代表国家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组织参加著作权的双边或多边条约、协议的谈判、签约和国内履约活动。(四)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全国性宣传、教育及表彰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