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04 浏览次数:次

商标名称有什么要求?哪些名字不能申请商标注册?
你好,
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明定:“以上行政区划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这就使得地名作为商标受到了相当的法律限制。
地名不能作商标是因为生产者常常要在商品上标明商品的产地,当用地名作商标时,往往使人搞不清其为商标还是产地名称,因而不具有显著性。另外,本地企业用外地地名作商标时,还可能使消费者对商品的产地产生误认,给消费者带来较多的不便。因此,虽然《商标法》在修改前未禁止地名作商标,但商标局却早在1983年6月开始就要求不要将地名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了,1988年1月30日修改后的《商标法实施细则》更是对此予以明确。所以《商标法》在修改时将地名纳入了商标的禁用范围。
但是,《商标法》第十条还同时规定,具有其他含义的地名作为商标使用是不受禁止的。所谓的其他含义,实质应指其第一含义,如“凤凰”,其第一含义是传说中的一种鸟,当其使用在商品上时,人们也首先针将其视为商标,而不是产地——湖南省凤凰县。
《商标法》在规定地名不能作商标的同时,为维护法律的延续性,维护注册人的工业产权,还规定:“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除上述内容外,《商标法》第十条还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有很多名字一样的商标怎么也可以同时被注册?
拿别人恶意注册商标,百会被驳回的。。。
首先,商标法注册商标不能损害既得权益,姓名权属于基本权利,要注册你的名字做商标,必须有你或者你的代理人委托书。
第二,某些情况下,人名是不得注册为商标的,比如,名人,公众人物和一些特殊意义的姓名。这些都是商标法明令禁止的。
第三,关于某些特殊情况的说明,比如人名与商标冲突重复,这个就需要双方协商,一般都是商标方退让,倒是没见过取名字的退让,毕竟一个是经济利益,一个是基本权利,基本权利明显是优于经济利益的。
然后说说敬汉卿的事,其实不用说,是恶意注册商标的踢到铁板了,自以为是,没想到那是人家的真名。。。。
申请注册的商标中可否带有名称
你好,
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明定:“以上行政区划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这就使得地名作为商标受到了相当的法律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