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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驳回的商标还能再注册吗-商标注册被驳回是申

发布日期:2022-11-04 浏览次数:


被驳回的商标还能再注册吗-商标注册被驳回是申

商标被驳回了应该怎么办?还有没有注册成功的可能?
《商标法》第2条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争议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所以出现商标争议以后,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商标评审规则》第2条规定:“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下列商标案件:(一)不服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复审的案件;(二)不服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复审的案件;(三)对已经注册的商标,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请求裁定撤销的案件;(四)不服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作出撤销或者维持注册商标的决定,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申请复审的案件。”《商标法》第32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法院起诉。”通过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得出,是不是通用名称最终要由人去判断,在评判时会带有一定的主观色彩,实践中也可能会产生分歧。对于这个分歧,商标法安排了解决的途径,即如果商标审查员认为是通用名称,驳回申请,申请人还可以找商标评审委员会去争取。如果其对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仍然不认可的,还可以去法院起诉。总之,申请人有三种方法可以取得商标注册的机会。
商标注册被驳回了还能再申请吗
根据《法》第四条,回申请、不予公告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但是你要看驳回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商标相似的话,复审通过的几率会比较低,复审需要认真考虑;但是如果是其他提交的材料有误或者不全造成的,那么通过的几率则较高,复审是明智的选择。
商标注册被驳回是申请驳回复审还是重新注册
对驳回申请,不予的商标,商标局会书知商标注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议。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间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不服的,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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