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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合商标注册的名字-商标命名原则是什么,怎样

发布日期:2022-11-04 浏览次数:


适合商标注册的名字-商标命名原则是什么,怎样

注册一个商标名字叫什么名字好呢

怎样注册商标和名字?
可以己的名字注册为商但条件是你本商标局或你提出申请保护的认为它具有“显著性”。至于一个名字是否具有显著性要取决于各种因素。作为一种经验之谈,姓名越普通就越不可能被看作具有显著性,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会有许多其他人使用了同一姓名。同样,姓名越不普通就越会具有更大的显著性,因而也就越有可能被允许进行商标注册。
在任何情况下,无论是因为你的姓名被认为不具有显著性或者是由于其他人已就此进行了注册而驳回了你将自己姓名注册为商标的请求;这一情况都不会妨碍你在业务过程中为普通的商业目的使用你自己的姓名。
商标名字怎么取才好啊?

急需几个能注册商标的名字?

商显著性决定了商标是否可以获册、注册后受保护力度的大及商标价值的大小。缺乏显著性的商标被驳回或撤销的风险大。

商标性是指商标所具有的标示企业商品或服务出处并使之区别于其他企业之商品或服务的属性。一方面,人们看到商标上的标识,能够意识到这是表明商品来源的商标;另一方面,意识到这是商标后,还能进一步与同类商品的其他商标进行区分。《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在理论界,一般来说,按照显著性的强弱,商标可以分为五类,包括通用名称商标、描述性商标、暗示性商标、随意性商标和臆造性商标。

(一)通用名称或描述性商标。

我国《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在商业活动中,这些文字或图形一般是为了给该行业的生产者或经营者在其生产或经营活动中共同用于称呼其商品或服务,或描述其特点的,不宜为一家独占。例如,“高丽参”(指定使用在“人参”商品上);“红富士”(指定使用在“苹果”商品上);“0.5mm”(指定使用在“笔”商品上)。“西柚”(指定使用在“果汁饮料”上);“超肥大”(指定使用在“服装”上);“ ”、“”等通用形容商品或服务质量的词汇。

同时,因为是行业通用,用多了以后,消费者很难将这类商标与特定的商家联系在一起,起不到宣传自己的作用。

(二)暗示性商标。

指对其使用商品的性质或者质量具有影射或者暗示作用的商标。例如用在洗发水上的“飘柔”(区别于直接描述型的词汇“柔顺”),香皂上的“舒肤佳”(区别于“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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