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04 浏览次数:次

商标名,能否加上,集团,两字,比如,**集团,作...
如果仅为“”二字,无论怎形都是不可以注册的
“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本条中的“名称”包括全称、简称和缩写,我国名称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简称为“中国”、“中华”,英文简称或者缩写为 “CN”、“CHN”、“P.R.C”、“CHINA”、“P.R.CHINA”、“PR OF CHINA”;“国旗”是五星红旗;国徽的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军旗”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八一”军旗,军旗为红底,左上角缀金黄色五角星和“八一”两字;“勋章”是有关部门授给对、社会有贡献的人或者组织的表示荣誉的证章;“中央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或者标志性建筑物”包括“中南海”、“钓鱼台”、 “天安门”、“新华门”、“紫光阁”、“怀仁堂”、“人民大会堂”等。”
但比如说以“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注册商标“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商标是可以注册的。
注册商标带牛字两字
不能,按照中华国商标法
条 商标不得使用下列文图形: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
(2)同外国的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4)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5)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
(6)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7)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8)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9)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带有中华二字的商标能不能注册
明文规定不!!!无论是形式出现,都是商标!!!
条 下列标志不得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