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04 浏览次数:次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的构成
依据的中华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经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的规定处罚。
如果你注册商标,别人不在你的同类注册近似或者类似的商标,属于侵权行为以追究法律责任,罚款5000·10000元。
如果你注册商标,别人不在你的同类注册近似或者类似的商标,属于侵权行为以追究法律责任,罚款5000·10000元。
我国《商标法52条规定:“将未注标注册商标的,或者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由此可见,将未注册的商标冒充他人的注册商标使用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处以罚款。由于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使商标的区分商品来源的功能明显削弱,因此商标法要求商家正确使用未注册商标,不得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我国《商标法52条规定:“将未注标注册商标的,或者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由此可见,将未注册的商标冒充他人的注册商标使用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处以罚款。由于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使商标的区分商品来源的功能明显削弱,因此商标法要求商家正确使用未注册商标,不得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