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04 浏览次数:次

为什么要注册商标?
扩展装置属于商标分类10类1004;
经路标网统计,注册扩展装置标达37件。
注册时选择其他小项类:
1.选择注册(固定装置,群组号:1008)类别的商标有1件,注册占比率达2.7%
2.选择注册(适配板,群组号:1008)类别的商标有1件,注册占比率达2.7%
3.选择注册(肩部内窥镜检查托盘,群组号:1001)类别的商标有1件,注册占比率达2.7%
4.选择注册(腿镣铐,群组号:1008)类别的商标有1件,注册占比率达2.7%
5.选择注册(手术台及其配件,群组号:1004)类别的商标有1件,注册占比率达2.7%
6.选择注册(加宽和加长构件,群组号:1004)类别的商标有1件,注册占比率达2.7%
7.选择注册(骶骨撑和胸骨撑,群组号:1008)类别的商标有1件,注册占比率达2.7%
8.选择注册(头帽,群组号:1008)类别的商标有1件,注册占比率达2.7%
9.选择注册(适配板,群组号:1004)类别的商标有1件,注册占比率达2.7%
10.选择注册(支架,群组号:1008)类别的商标有1件,注册占比率达2.7%
商标想增加类别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一理依据及申请条件:
根据《商实施条例》第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变更其名义、、代理人或者文件接收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应当向商标局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申请人已经提交注册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其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二、办理途径:
办理删减商品/服务项目手续有以下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第三条 商标持有人依照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请求保护的,应当提交其商标构成的证据材料。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以及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对其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第四条 商标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地理标志,可以依照商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
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使用该证明商标,控制该证明商标的组织应当允许。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可以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依据其章程接纳为会员;不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也可以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无权禁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