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04 浏览次数:次

将成语注册成商标,真的好吗
依照商标法的规 第十条 下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国的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成语被别人注册商标,描述产品时,还可以使用此成...
你好
《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性,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由此可见,如果成语具备相应的显著性,其可以被申请为注册商标。然而商标局在审查成语商标注册申请时,驳回了其中的大部分申请,不予核准注册,因为这些申请的成语商标存在对成语滥用,或对成语不规范使用,或该成语用于指定商品或服务缺乏显著性等问题。
成语滥用:有人期望将“实事求是”申请为注册商标,商标局在审查其申请时,以“实事求是”存在特定的政治内涵,将其申请为注册商标容易产生不良影响,因此驳回了申请。
成语不规范使用:为了提高所申请商标显著性,些许申请人会将成语进行字音、字义、字形等变造,如有人申请注册商标“随芯所欲”(核定使用商品为计算机、数据设备等),该商标源于改造“随心所欲”而成。商标局在审查时,以“随芯所欲”容易混淆中小学生对成语中特定词汇的认知,容易产生不良影响为由,驳回了该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