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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2021年***知识产权专利缴费越来越简单了

发布日期:2022-10-31 浏览次数:


好消息!2021年***知识产权专利缴费越来越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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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专利预审备案的条件有哪些?

要注意的是,虽然你已经看了上述的2021年***知识产权专利缴费分享,但只有行动才能帮你解决问题,现实是此岸,理想是彼岸,中间隔着湍急的河流,行动则是架在川上的桥梁。

申请专利预审备案的条件

1.注册或登记地在北京市行政区域,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生产、研发或经营方向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或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领域;

3.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和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4.无非正常专利申请、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记录。

看了以上文章的内容,你会发现2021年***知识产权专利缴费还是很容易理解的,接下来的文章将继续为分享相关的信息。

二、发明专利复审需要交哪些材料

1、如果发明申请人想要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的,应当提交专利的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

无论如何,嘴头的空话连篇,不如用劳动实践。继续阅读,你将会了解更多的2021年***知识产权专利缴费信息,然后行动才能正真的解决你遇到的问题!

2、如果专利复审申请人的复审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复审请求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该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或者在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通知书作出答复时,可以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但是,修改应当仅限于消除驳回决定或者复审通知书指出的缺陷。

3、专利申请修改的专利申请文件应当提交一式两份。

据我所知,全目前很少人能够总结出这么全面、详细的知识点。我的出发点很简单,就是想要帮到你……

三、相关的法律信息

附: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六十七条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有关文件的副本送交专利权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

专利权人和无效宣告请求人应当在指定期限内答复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出的转送文件通知书或者无效宣告请求审查通知书;期满未答复的,不影响专利复审委员会审理。

第六十八条在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过程中,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可以修改其权利要求书,但是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修改专利说明书和附图,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修改图片、照片和简要说明。

第六十九条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案情需要,可以决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口头审理。

专利复审委员会决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口头审理的,应当向当事人发出口头审理通知书,告知举行口头审理的日期和地点。当事人应当在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

无效宣告请求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出的口头审理通知书在指定的期限内未作答复,并且不参加口头审理的,其无效宣告请求视为撤回;专利权人不参加口头审理的,可以缺席审理。

第七十条在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中,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不得延长。

第七十一条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的请求作出决定前,无效宣告请求人可以撤回其请求。

无效宣告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之前撤回其请求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终止。

阅读完这篇文章后,当你想解决2021年***知识产权专利缴费问题时,不要拖延!不要犹豫!你只要去做就好,否则你就会错失机会!拖延是你***大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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