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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分类及其内涵-著作权的概念和特征是什

发布日期:2022-12-04 浏览次数:


著作权的分类及其内涵-著作权的概念和特征是什

知识产权的内涵包括哪些
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作品享有的权利著作权包括下列
人身权和财产权:1)发表权,(2)署名权,(3)修改权,⑷保护作品完整权,(5)复制权,⑷发行权,(7) 出租权,(8)展览权,(9)表演权,(10)放映权,(11)广播权,(12) 信息网络传播权,(13)摄制权,(14)改编权,(15)翻译权,(16)汇编权,(17)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第(5)项至第(17)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著作权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第(5)项至第(17)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供参考。
著作权人的分类包括哪些?
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作品享有的权利著作权包括下列
人身权和财产权:1)发表权,(2)署名权,(3)修改权,⑷保护作品完整权,(5)复制权,⑷发行权,(7) 出租权,(8)展览权,(9)表演权,(10)放映权,(11)广播权,(12) 信息网络传播权,(13)摄制权,(14)改编权,(15)翻译权,(16)汇编权,(17)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第(5)项至第(17)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著作权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第(5)项至第(17)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供参考。
著作权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1、文字作品,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歌、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是用文字或等同于文字的各种符号(包括数字符号)来表达思想或情感的形式。
2、口述作品,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用预先创作好的作品加以口头表演,如诗歌的朗诵.则不属于口述作品。口述作品一定是即兴创作的。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杂技艺术作品(新增的类型)。
(一)音乐作品
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需要注意:配词的乐曲,如果词和乐曲连在一起使用,则词包括在音乐作品之内,如果词未和乐曲连在一起使用,也可以包括在文字作品之内。
(二)戏剧作品
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我国《著作权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三)曲艺作品
曲艺是我国独有的艺术形式,目前曲艺曲种类约有400种,其中主要的是相声,快板,数来宝评书,弹词,大鼓坠子、琴书等。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4 条所规定的曲艺作品,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表演形式表演的作品。可以文字形式出现,也可以口述形式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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