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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著作权的独创性-著作权与商标的主要区别

发布日期:2022-12-04 浏览次数:


论著作权的独创性-著作权与商标的主要区别

如何判断作品的独创性
著作权作品的独创性的特点是怎样的?各国著作权法中都明确规定只保护对于思想观念的表达,不保护思想观念本身。那么就某一作品具有独创性,只要求对于思想观念的表达是新的或独创的,是不同于他人的表述,而不要求被表达的思想观念也是新的。事实上,即使是对于那些古老的,或者人人皆知的主题或思想观念,只要作者能够以独特而新颖的表达予以表述、阐发、论证,都可以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当然,如果作者具有某种新的主题或思想观念,又必然有助于他创作出新颖独特的表达。著作权作品的独创性的特点是怎样的与此同时,在不同种类的作品中,独创性的体现方式,或者对于独创性的要求程度可能有是不同的。例如,在小说、诗歌、戏剧等文学作品中,虽然是就同一个主题进行创作,由于作者的阅历、心态、角度的不同,很容易创作出在表达上很不相同的作品,从而使得作品具有较高的独创性。而在人物传记、历史研究一类的作品中,由于不同作者所使用的资料基本相同或相似,创作出来的作品也具有或多或少的相似性。在这类作品中,独创性可能体现在作者对于材料的选择、编排和说明上,不同于文学作品所具有的独创性。至于一些事实性和功能性的作品,如摄影、地图、法律文书等,或者是要真实地反映客观事实,或者受到某些公文程式或惯例的限制,很少的一些变化,甚至是一些细小的变化,可能就体现了著作权法所要求的独创性。因此,法院在进行侵权认定时,尤其是涉及两部相似作品时,一般都会就不同种类的作品掌握不同的独创性标准。
专利权的创造性,著作权的独创性,商标权的显著性三...
1)两者的保护对象不同
著作权所保护的并非作品的思想内容,而是表达该思想内容的具体形式。专利权则不同,专利法所保护的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它抛开表达形式而深入到技术方案本身。
(2)两者的保护条件不同
著作权并不要求保护的作品是首创的,而只要求它是独创的。而对于同一内容的发明,专利权只授予先申请人。这是“独创性”与“首创性”即两者保护条件的差异。
3)两种权利产生程序不同
世界上绝大多数的著作权均伴随着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无须履行任何注册登记手续。而相同内容的几项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排斥了其他有相同创造成果的人享有相同权利的可能性,所以必须采取行政授权的方法确定权利人。专利权的产生需要专利机关的特别授权,经过申请、审查、批准、公告,颁发专利证书等程序才能产生。
(4)两者的适用领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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