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2-04 浏览次数:次

外国商标著作权保护问题
中国和该国都为《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成员国的话,该国公司依据公约,在本国享有的书籍著作权也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盗版教材是侵犯著作权的。
依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罪】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要具体分一下情况,如果购买盗版书自己阅读,从民事责任的角度来讲,这种情况并不侵权,也可以说是不违法。因为盗版书涉及的是著作权问题,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著作权人广泛的权利,包括4种人身权,即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12种财产权,即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看一种行为是否侵权,就是要看这种行为是否落入著作权权利控制的范围,购买盗版书阅读并没有侵害上述著作权的任何一种权利,不构成侵权。但是如果出卖盗版书就侵害了著作权人的发行权、制作盗版书则侵害了权利人的复制权。有学者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总结,分三种行为予以解释,即接触(access)、享用、使用;购买是接触行为、阅读是享用行为、复制发行等是使用行为,著作权法只规范对作品的使用行为,接触和享用并不受著作权的控制。其他法律也没有对这种行为进行规制,因此购买盗版书阅读并不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