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2-04 浏览次数:次

知识产权法中,作者与著作权人有什么区别?
发明人肯定不是。发明是专利法上的概念,翻译人或者汇编人都是演绎作品的作者,而委托人如果没有约定权属,著作权属于受托人,但是约定由委托人享有的时候,委托人也可能是著作权人。
个人所拥有的著作权,知识产权等,其所有人去世后...
这是一种特殊的著作权归属问题:根据《著作权法》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不是所有的建筑物都可以称之为建筑作品,建筑作品除应具备作品的基本特征如具有独创性、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外,还应具备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即视觉美感性。如果建筑物没有独特的设计成分或者说没有审美价值,它就不能成为建筑作品而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著作权法所称的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在建筑作品形成的过程中,建筑商没有参与过创作活动,他的劳动也不能称之为智力活动,因此他不能成为建筑作品的作者,只能是建筑物的设计者享有著作权。
建筑作品的著作权所有人是什么人?
作者本身所有;
建筑作品的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一)关于建筑作品的著作人身权
在建筑领域,建筑物的所有人与建筑作品的著作权人通常情况下都是分离的(通常情况均是设计方为著作权人),如果建筑作品的著作权人是设计方,当建筑物所有人对其建筑维修、改建、扩建时是否就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呢?从公平的原则来看,建筑作品不同于文学、艺术作品,它的最重要的价值是实现它的实用价值,人们在对建筑物的使用过程中对建筑物进行维修、改建、扩建,是建筑物所有人对其建筑物所有权的合理行使,只要这种变动没有对建筑物构成根本性的设计改变,就不应认定为侵犯著作权人的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二)关于建筑设计作品的著作财产权
著作财产权又称著作经济权利,指作者及传播者通过某种形式使用作品,从而依法获得经济报酬的权利。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十二项权利。
对于建筑作品来说主要涉及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等。其中,复制是最能实现建筑设计作品价值的使用方式。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这其中并没有列明从平面到立体形式的复制。实际上复制可以是从平面到平面的复制,可以是从平面到立体的复制,也可以是从立体到平面的复制,亦可以是从立体到立体的复制。而作为建筑设计作品来讲,它最主要的复制方式也是最能实现其价值的使用方式是从设计图纸到立体建筑物的实现过程,即一种从平面到立体的复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