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2-04 浏览次数:次

侵犯著作权的赔偿标准都有哪些要求?
规定比较宽泛,也不明确,相关法律文件如下:
法律:
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司法解释:
人民法院印发《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建设创新型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的通知
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审判指导:
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光在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如: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指导意见》
这里有一篇论文,可供参考:
http://www.law-lib.com/lw/lw_view.asp?no=4928
著作权侵权赔偿范围包括哪些?赔偿如何计算?
在著作权侵权案件中,当事人经常提出索赔精神损失的诉讼请求。依据侵权法理论,只有自然人的人身权利遭受侵害时才会赔付精神损失,在著作权案件中也只有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受到严重损失,且在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仍不足以抚慰权利人所受精神损害时,才会判赔精神抚慰金。
如侵权行为只是侵犯了著作财产权,权利人无权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著作人身权或者表演者人身权受到侵害为由,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法院不予受理。
侵犯著作权的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著作权的精神损害赔偿范围,著作权的精神损害赔偿只能限定在对著作人身权的损害,即主要是对著作人身权的损害赔偿纠纷中涉及公民、法人姓名权、名称权等商誉的损害赔偿。那么著作权的精神损害赔偿范围是怎样的呢?著作权的精神损害赔偿范围超出此范围不适用精神损害赔偿。如:(1)未经原告许可,严重违背其意愿发表其作品,并给原告的信誉、社会评价带来负面影响的(2)抄袭原告作品数量大、影响广,并使被告因此获得较大名誉的(3)严重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4)未经许可,将原告主要参加创作的合作作品以个人名义发表,并使被告获得较大名誉的(5)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原告作品上署名的(6)严重歪曲表演形象,给原告的社会形象带来负面影响的(7)制作、出售假冒原告署名的作品,影响较大的(8)其他应当支付权利人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情形。对著作权精神损害应当根据损害的情况首先适用其他民事责任方式,如停止侵害、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非财产责任方式。仅对情节严重,使用非财产责任形式明显不足以保护受害人的精神权益时,才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著作权的精神损害赔偿范围大致为以上内容,想要了解更多内容,欢迎拨打八戒知识产权在线客服。八戒知识产权是深圳市花蘑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品牌,2016年在深圳成立,2017年获中国主板上市公司朗科科技创始人天使投资,2018年6月获香港主板上市公司金蝶国际投资。八戒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专注:商标、专利、版权、域名等知识产权业务方向。主营业务三大板块:常规知识产权、涉外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交易。互联网 知识产权行业的黑马型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