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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对雕塑的规定-《著作权法》能真正起到

发布日期:2022-12-04 浏览次数:


著作权法对雕塑的规定-《著作权法》能真正起到

询知识产权法论述题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已经发表的作品的,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对前款规定艺术作品的临摹、绘画、摄影、录像人,可以对其成果以合理的方式和范围再行使用,不构成侵权。
关于著作权的两个问题
1,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第十 款规定:"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摄影、录像,不侵犯该艺术品作者的著作权!
2、著作权法22条的规定:电影作品,假如这种公开放映不以盈利为目的的话,则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反之公开放映时以营利为目的则需要经过著作人的许可并向他支付报酬。----损害的包括写剧本的、导演、演员等整个剧组,还有投资商、购买该电影的影院。
我也不是专业人士,学设计的,正好对这个问题感兴趣。答案是请教学法的朋友的。如有更好的答案一起学习啊!呵呵。
《著作权法》能真正起到版权保护的作用吗?
1、《著作权法》明确规定:"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摄影、录像,不侵犯该艺术品作者的著作权!

因此,如果您确定该雕像是在公共场所,注意,是公共场所的,那么当然不侵犯其他人的著作权

而您的摄影属于独立行为,著作权归属您自己,不需要征得雕塑者的同意。

2、会损害到制片人、导演、演员、录音、摄影、作曲作词等众多人员的权利,但是最重要的还是制片人的!

补充回答:照片的权属当然是您的。
您考虑问题很细致,但是有些过虑了。著作权有一个原则叫做著作权中断,简单说就像您的照片,咔嚓一下以后,雕像的内容进去了,属于摄影者独立的著作权,因为它包含了摄影者独特的审美和摄影技巧,当然,前提!前提很重要,是:"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摄影、录像,不侵犯该艺术品作者的著作权!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了,您就不必再疑惑什么!
但如果您是拍陈列馆里面的,就另当别论了!

关于复制品您理解的有差异,复制品也可能是作品之一!单纯抄袭的翻拍不算,可是有些复制品是融合了个人技术和能力的,比如梵高的向日葵,不是每个人都能复制得如此精妙,所以复制品算不算作品,要区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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