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学院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概念-著作权法规定的职务作品

发布日期:2022-12-04 浏览次数: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概念-著作权法规定的职务作品

什么是职务作品?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谁?

根据《中华任命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

关于职务作品的归属,《著作权法》规定:

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如何确定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
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其特征是:创作的作品应当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对作品的使用应当属于作者所在单位的正常工作或业务范围之内。在我国,除法律特殊规定以外,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事实作者,即自然人作者。此为“一般职务作品”。

  这里"工作任务"指的是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这里“物质技术条件”,是指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为公民完成创作专门提供的资金、设备或者资料。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事实作者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主体归属应如何界定?

根据《中华任命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

关于职务作品的归属,《著作权法》规定:

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著作权法规定的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原则

根据《中华任命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概念-著作权法规定的职务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