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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著作权侵权的社会争议-如何处理网络著作权

发布日期:2022-12-04 浏览次数:


网络著作权侵权的社会争议-如何处理网络著作权

如何处理网络著作权侵权?
随着计算机的普及和计算机网络的发展,利用计算机网络侵害他人著作权的案件成为著作权侵权案件中主要的案件之一。计算机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利用计算网络发布、传播他人作品的违法行为。计算机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与一般著作权侵权案件不同之处,就是这种形式的侵权地域范围广、社会影响大,案件可能涉及的法院众多,确定管辖的难度较大。计算机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管辖在实践中,计算机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的管辖问题的难点,是侵权行为地的确定,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行为结果地。从理论上讲,该类案件的侵权行为地可以以侵权行为人使用的络服务器以及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来确定。但是,这类案件的侵权行为结果地就难以把握,由于计算机网络传播的特点,它可以到达世界任何可以联接网络的地方,这些地方都可以作为侵权行为结果地,这就使管辖难以确定。关于这一问题,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未作出明确规定,有待于今后予以完善。
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处理网络著作权侵权的三种方式,著作权人和邻接权人发现自己的权利遭受不法侵害时,可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这三种方式来解决侵权纠纷。接下来给大家详细介绍这三种处理方式。处理网络著作权侵权的三种方式处理网络著作权侵权的三种方式如下:第一种:调解调解,是指发生纠纷时,在调解组织的主持下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调解组织可以是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也可以是其他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著作权侵权纠纷和合同纠纷都可以通过调解解决。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不能予以强制执行。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不同意按调解协议执行的,调解协议即失去效力,当事人可通过诉讼来解决纠纷。第二种:仲裁仲裁,是指仲裁机构依照一定的仲裁程序对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裁决的纠纷解决方式。著作权的仲裁由著作权仲裁机构进行,主要适用于对著作权合同纠纷的解决,而且在著作权合同中必须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如果没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不能进行仲裁。著作权仲裁机关所作出的仲裁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三种:诉讼著作权的诉讼,是指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利用诉讼程序解决著作权纠纷的一种方式。诉讼是我国《著作权法》所规定的解决著作权纠纷的主要方式。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当事人之间调解不成以及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此外,执行仲裁申请的人民法院发现仲裁裁决违法的,有权不予执行,当事人也可以就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著作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时效期间的起算日从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于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可以没收违法所得、侵权复制品以及进行违法活动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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