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23 浏览次数:次

网络商标侵权的管辖问题是如何规定的呢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解释》第一条有关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管辖的原则,也可用来作为界定网络商标侵权行为发生地的参考。该条司法解释规定:“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对于你提出的“网络商标侵权管辖地”问题,网络商标侵权管辖地是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个网络侵权的行为在处理上是有很大的困难,它有很强的流通性。
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可以使用协议管辖吗不可2113以。理由如下:
一、法律规定5261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4102产权益纠纷1653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协议管辖的要件
对象:仅限于合同或财产权益纠纷;
形式:书面形式约定;
范围: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
限制: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
三、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不能使用协议管辖的理由
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不符合协议管辖的第一个要件,即并非合同或财产权益纠纷,故不适用协议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