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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著作权法案例-著作权法案例分析题

发布日期:2022-11-23 浏览次数:


影视著作权法案例-著作权法案例分析题

著作权法案例分析题

著作权,分为著作权与著产权。其中著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著作财产权是无形的财产权,是基于人类智识所产生之权利,故属知识产权之一种,包括重制权、公开口述权、公开播送权、公开上映权、公开演出权、公开传输权、公开展示权、改作权、散布权、出租权等。注册商标的撤销,是指商标不具备注册条件但取得注册时,商标局可以依职权或由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第三人的请求撤销商标的制度。《商标法》第27条第1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8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1、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违反了《商标法》第8条的规定(即商标禁用条款)。2、注册申请人采用了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根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5条的解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虚构、隐瞒事实真相或伪造申请书件及有关文件进行注册的。(2)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以复制、模仿、翻译等方式,将他人已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进行注册的。(3)未经授权,代理人以其名义将被代理人的商标进行注册的。(4)侵犯他人合法的在先权利进行注册的。(5)以其他不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期满之前六个月可以进行续展并缴纳续展费用,每次续展有效期仍为十年。续展次数不限。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可给予 6 个月的宽展期。若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续展注册的,商标局将其注册商标注销并予公告,如不使用也可申请注销,前提是已经注册。

著作权案例分析

钱某作为著作权所有人依法享有修改著人享有著作权不得侵害的权在其行使修改权时,在作品售出或发表前可任意修改,但在发表或售出后则有所限制。这里张某作为国画的物权所有人,张某有权拒绝钱某在其所有物上做修改。但同时张某是否享有国画的展览权要看当时两人之间的合同,如无合同规定,作为买受人并不当然的享有展览权。通俗地说,张某有权把画锁在柜子里禁止钱某修改,如无特殊约定,钱某也有权禁止张某把画展出。

著作权案例分析

不属于。买受人只有展出权和所有权。没有修改权。但是,当时买受人买的时候,应该是以当时的画作为标的买的,并应该以当时画的价值进行的买卖,如果你再买出之后再去修改,买受人有权不同意你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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