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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专利审查部-专利申请一定要经过实质性审

发布日期:2022-11-18 浏览次数:


我国的专利审查部-专利申请一定要经过实质性审

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员
部门职能:

1.研究和拟定专利审查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要政策措施,制定和调整审查工作的年度计划

2.调整和平衡各部门审查工作或事务处理工作的定额标准;拟定审查奖励政策,负责审查奖励政策的执行。

3.负责审查指南和办事规程修改的组织工作,拟定审查指南公报或审查工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4.制定和调整审查工作质量管理办法和标准;组织局实审和初审质量检查;协调审查标准及审查流程事务;收集反馈审查质量信息。

5.负责全局审查用表格、审查用标准语段的修订。

6.组织开展与审查业务有关的软课题研究;编辑出版审查业务通讯。

7.负责实审部门审查过程中申请文档的交接、管理和相应的数据采集、期限监控和统计工作;负责发明审查案卷的调配。

8.组织审查业务研讨活动;协调审查部门新审查员部内培训标准。

9.负责发明专利申请加快审查的审核及协调。

10.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综合管理处:

1.负责部门的综合管理与协调,负责部门预算计划编制与执行监督。

2.负责部门各专项工作的督办;

3.负责部门内部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部门各类综合性会议的筹办工作。

5.牵头负责审查业务宣传工作。

6.协助部长做好部门内部运行管理,为审查业务发展出谋划策。

7.做好部门文秘和行政后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查计划管理处:

1.负责专利审查工作中长期计划的预测及制定,起草年度专利审批计划并监控计划执行,制定年度进人计划,参与审查工作量计算方法的制定和调整。

2.负责建立和完善审查业务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协调专利审查流程的数据统计工作,加工、整理专利业务统计数据并按月编写专利审查工作执行情 况通报。

3.负责审查部门岗位津贴的预算、结算与发放,参与激励政策的前期调研与制定,执行落实激励政策。

4.负责下属单位承担审查工作的经费预算及执行情况的费用核算。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业务协调处:

1.负责制定和修改《审查操作规程》。

2.负责《审查操作规程》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3.负责组织业务协调办公会议,协调专利审批流程中出现的各种业务问题,组织撰写会议纪要并督促落实会议纪要的执行,协助和参与四联动相关工作。

4.负责与审查业务有关的重要专项工作,包括审查表格的修订、印制、程序更新和版本升级,重大事项的接受、处理和上报,审查业务规则的协调研究,以及行业标准制定的配合和支持工作。


我国的专利审查部-专利申请一定要经过实质性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