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18 浏览次数:次

专利侵权如何赔偿呢?
专利权人遭遇专利侵权,不仅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权,还可以向专利主管部门投诉举报,请求专利主管部门行政查处以维权。
一、当事人请求专利主管部门查处专利侵权,应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是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2、有明确的被请求人;
3、有明确的请求事项和具体事实、理由;
4、属于受案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受案和管辖范围;
5、当事人没有就该专利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专利权人的合法继承人。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中,独占实施许可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提出请求;排他实施许可的被许可人在专利权人不请求的情况下,可以单独提出请求;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不能单独提出请求。
二、 当事人请求专利主管部门查处专利侵权,应当提交请求书和证明材料。
(一)、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如下两项:
1、主体资格证明:
个人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单位应当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副本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专利的有效证明:
专利登记簿副本,或者专利证书和当年缴纳专利年费的收据。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请求人出具由知识产权局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
(二)、请求书:
请求书中需载明下列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的姓名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2、被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3、请求处理的事项以及事实和理由。
4、有关证据和证明材料可以以请求书附件的形式提交
5、请求书应当由请求人签名或者盖章
6、请求人应当按照被请求人的数量提供请求书副本及有关证据
若授权他人处理,则需出具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三、在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部分证据的,可以书面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查取证。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也可以可根据需要依职权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具体的取证规则和内容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