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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审查期间-专利受理(初审)期间被他人侵权

发布日期:2022-11-18 浏览次数:


专利审查期间-专利受理(初审)期间被他人侵权

发明专利实质审查期超过了三年,意味着什么?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的规定,申请人在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时,或者在收到进入实审阶段通知书3个月内(即通知书上的“发文日”起3个半月内),主动提交修改。

其他时机的主动修改,审查员一般不接受。但是,例外情况是,当修改没有超出原始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且修改有利于审查时,审查员可以接受。

重新申请的话,的缺点是申请日延后了;而且,你原来的那份申请因为已经公开,可能会使新的申请不具有创造性。
专利受理(初审)期间被他人侵权,怎么办?
面谈条件是:
(1)审查员已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并且
(2)申请人在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同时或者之后提出了会晤要求,或者审查员根据案情的需要向申请人发出了约请。
不管是审查员约请的,还是申请人要求的会晤,都应当预先约定。可采用会晤通知书或通过电话来约定。
发明专利还在审查期就失效了意味着什么
为了方便叙述,以下将您已提交的专利称为“在先申请”,将您打算再次递交的专利成为“在后申请”。
在先申请申请日如果没有享受过优先权,则在后申请可以在在先申请的申请日期一年内提出,并要求在先申请的优先权。在后申请可以修改,但其与在先申请的不同的地方有可能不能享受优先权日(即在先申请的申请日)。如果现在仍在上述时限内(在先申请的申请日起一年内),向中国知识产权局提交了在后申请,在先申请将被撤回。这一规定主要是防止重复授权。
此外,您要做修改的地方具体位于申请文件的哪个部分非常重要。如果位于说明书的“背景技术”部分,一般没有必要修改。如果位于“权利要求书”,则如果说明书中有相应的正确记载,可以根据该说明书正确的记载做主动修改。主动修改的时机是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或接到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三个月内。如果不是权利要求涉及的内容,并且以后也不会成为潜在的权利要求内容,没有必要修改。

如果在先申请申请日起超过一年,但是未超过申请日起15个月即专利局还未做好公开的准备,不可能公开的话,可以赶紧撤销在先申请,重新提在后申请。如果已经公开,并且在先申请文件没有正确的记载,恐怕很难改了。
如果提出了新的在后申请并且不撤销在先申请,不要求在先申请的优先权,该在先申请会破坏在后申请的专利性。虽然申请人可能是一个人。

补充:以上说的都是发明。

实用新型不进行实质审查,初步审查合格后授权公告。如果在后申请不能享受优先权,您需要确定该实用新型是否已被公开?若没有公开,还是可以撤回在先申请,然后重新申请的。但是这样做在在先申请的申请日与在后申请日之间公开的其他相关技术,将影响在后申请的专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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