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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表现-浅谈如何查办冒充注册

发布日期:2022-11-11 浏览次数:


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表现-浅谈如何查办冒充注册

使用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的应如何处理?
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是指《商标法》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商标法》第三十八条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作了明确规定,包括四种行为,即(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又对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作了规定,包括三种行为,一是经销明知或者应知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二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并足以造成误认的;三是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凡违反《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上述行为,均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
假冒注册商标与冒充注册商标的区别?
冒充注册商标是一种欺骗行为,但更是一种违反商标管理秩序的行为,它侵犯的客体是对商标管理的秩序。《商标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冒充注册商标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巳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具体如何处罚,《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对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可以处以罚款的数额为非法经营额20%以下或者非法获利2倍以下。
一、对于冒充注册商标案件的定性,只能以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核准该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含经核准续展的期限)为标准,未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擅自使用注册标记的、超出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超出该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含经核准续展的期限)加注注册标记或标有"注册商标"等字样的应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
二、要将"冒充注册商标"与"自行改变注册商标"行为区别开来。‘‘冒充注册商标"与"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在《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中未就两者作出具体规定。正确理解和区分这两个法律概念,有利于对违法行为准确定性,有利于作出恰当行政处罚。
什么是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行为
你好,一、两者的定义不同。
1、假冒注册商标,指的是自己没有商标注册申请,直接冒用他人已经注册了的商标;
2、冒充注册商标,一般存在三种情况:指已经开始商标注册申请,但还没有获得批准使用,就标注R开始使用该商标;或者该注册商标只允许在A商品使用,却在B商品上也使用;亦或根本没有开始注册该商标,就擅自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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