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2-10 浏览次数:次

学生海报比赛用现有字体算不算侵权
您好!这个需要看具体情况。若不是实际作者,该海报设计作品可能是职务作品或委托作品。
《著作权法》
第十六条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第十七条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我用从网上找的一张照片做了个参赛海报,这个算不...
是否侵权需要分具体情况:
1、做LOGO时对商业字体进行再设计不侵犯版权
2、标志中含有商业字体有侵权嫌疑,可做小幅调整
3、杂志,报纸,名片,DM单页,包装用商业字体涉及侵权
4、网站应用 网络海报图片等出现商用字体算侵权
扩展资料:
随意使用字体会不会侵犯知识产权?这种可能性还真存在。
2008年5月,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在家乐福中关村广场店购买了广州宝洁公司生产的“飘柔洗发露”、“飘柔精华素”等55款产品。
方正公司认为,生产商广州宝洁和销售商北京家乐福侵犯了其著作权,故提起诉讼,要求广州宝洁立即停止使用并销毁所有带有方正倩体系列、方正卡通体和方正少儿体字库字体的外包装、产品标识、产品商标、产品广告宣传品;
北京家乐福立即停止销售所有带有上述字库字体的产品;两被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审结了这起著作权纠纷案。法院认定,字库字体本身有著作权,但字库中的单字无独立著作权,故对方正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对此判决,方正公司表示不服并将上诉。
王宏丞(北京海淀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方正公司自行研制的倩体计算机字体及对应的字库软件是具有一定独创性的文字数字化表现形式的集合。方正公司对此投入了智力创作,使具有审美意义的字体集合具有一定的独创性,符合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美术作品的特征,应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