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中作品的独特性-著作权归属问题
发布日期:2022-12-10 浏览次数:次
如何认定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人物摄影作品:
说到摄影作品,首先想到的是照片。现代,不论是谁都有几张自己的相片吧?相片也是摄影作品哦。如果,严格的追究著作权的话,你相片的著作权归属大多都是属于摄影师的。但是,这里每个人都自己的肖像权,别人在没有本人同意下是不可以拍摄的。
请摄影师或者到摄影室(照相馆)等等这类的摄影作品都是属于委托作品,但是严格来讲大多数这类作品其实是不属于委托作品的,因为委托作品需要签订合约的,我想大多数人都不会与摄影师签订合约什么的吧?这类的摄影作品归属权都归属于摄影师或者摄影室(照相馆)。当然,这不是什么大事情,照片是用来留纪念或者用在个人简历之类的,也不会在意这类事情。
正规化的摄影委托作品,若摄影师需要,那么会请模特,并签合约后拍摄,参加摄影展之类的活动才不会出现问题。若是名人,想使用自己的明星照,那么也会请摄影师并签约后才拍照的,这样在用照片时,才不会出现纠纷。若没合约,摄影师是有权禁止该作品公开使用的(公益活动除外),当然摄影师本身也不能使用该作品,因为有肖像权(在摄影楼里面挂的那些照片是经过本人同意的,而且还会给不少钱哦)。
景物摄影作品:
摄影作品是要有创意的,不能对同一个景在同一个时间段同样的角度用同样的方法拍摄,这是剽窃他人的创意,也是复制他人作品。是侵权行为哦。
摄影作品分类。
委托作品:
委托作品,上面已经有说过了,这里在说明一下,委托作品是委托方与被委托方要有明确的合约,一切按照合约内容而判定作品的归属权。若无合约那么该摄影作品归属于摄影师或该创作单位。
职务作品:
摄影作品中的职务作品是指,摄影师要与该单位有劳动关系(物质关系也包括),并且创作的作品是任务范围内的,都属于职务作品。该单位有权优先使用该作品,作者在没有得到单位允许,不允许第三方以该单位同样的方式使用该作品。
法人作品:
法人作品是指多人合作时,该团队推荐一人担任该作品的法人。该法人全权代表该作品的著作权。
著作权归属问题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主体是谁?五、汇编作品的权利主体 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主体是谁?在实际中,我们也会接触到一些特殊作品,对于特殊作品大家都很好奇,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著作权主体是谁,是企业还是个人。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主体是谁一、雇佣作品(职务作品)的权利主体1、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2、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3、由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职务作品,作者只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其他组织可给予作者奖励。二、委托作品的权利主体1、委托作品是指委托人向作者支付约定的创作报酬,由作者按照他人的意志和具体要求而创作的特定作品。与职务作品不同,职务作品是作者履行法律或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往往与作者本职工作相关。2、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明确约定或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3、委托人在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享有使用作品的权利。双方没有约定使用范围的,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三、合作作品的权利主体1、合作作者条件:(1)合作作者必须有共同的创作愿望;(2)合作作者必须都参加了共同的创作劳动。2、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对于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3、对于不能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的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能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外其他权利,但所得收益应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四、演绎作品的权利主体1、演绎作品是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独创性在于一方面对原作品进行了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另一方面又在原作品基础上有所创新,对原作品作了形式上的变动。2、演绎作品的著作权由演绎作品的作者享有,但演绎作品的作者在行使著作权时不能侵犯原作作者的著作权,并无权阻止他人对同一原作演绎。3、如果第三人使用演绎作品,必须征得原作作者和演绎作品作者的双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