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2-10 浏览次数:次

版权和署名权有什么区别?
发表权,是指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是著作人身权的一种,不可转让。发表权是一次性权利,作品一旦发表,发表权即行消失,以后再次使用作品与发表权无关,而是行使使用权的体现。
发行权,是指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是著作财产权的一种,可以转让并获得报酬。
著作权中发表权与发行权的区别
发行权与发表权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表达的意思和所规定的的法律权限相差却是很远的,许多朋友在著作财产全方面弄不清这两个词的定义,以至于将这两者弄混淆。那么发表权与发行权是什么?发行权与发表权发行权:是指著作权人以出售或者赠与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者复印件的权利,是著作权财产中的一项权利。相对于表演、展览等直接传播作品的方式而言,发行是间接传播作品的方式。一般说来,发行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文学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以及计算机软件等。发行可以有很多不同的方式,诸如散发、出售、出租、出借等。发行与复制、出版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出版包含了复制和发行两项内容,因此,实践中复制权与发行权这两种权利常常结合在一起行使。发行应当是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提供作品,如果只是在小范围内向特定的人提供作品,则不视为发行作品。发行权的行使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发表权:是作者依法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和以何种方式公之于众的权利。是著作权的首要权利。包括发表作品和不发表作品的权利。成立特征:著作权人要有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意思表示;要有将作品以某种方式公开,并为不特定的多数人知晓的事实。推定同意发表:许可他人使用、未发表的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转让他人。作者生前未发表(未明确表示在其死后不发表)的作品的发表权:可在其死后50年内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行使,无,则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所有人行使。发表权与发行权一个是人身权利,一个是财产权利。但其内容上容易混淆,如何分清二者的区别,发表权,又称公表权,属于著作人身权,指作者享有将作品公之于世的权利。
著作权的发表权是如何规定的?
著作权和署名权的区别
1. 主体不同。署名权的主体。署名权主体是作者,但作者不等同于创作作者的自然人。
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的第11条、第17条的规定,作者有三种情形:
第一,创作作品的自然人;
第二,被视为作者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
第三,由委托合同明确约定而取得作者身份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作者这一概念也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作者不仅包括一切文学、艺术、音乐、戏剧或科学作品的创作者,而且也包括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或广播组织;狭义的作者仅包括进行文学艺术、音乐或戏剧作品的创作人。因此,哪些人可以成为作者要由各国法律甚至国际公约来规定。另外,署名权与著作权主体也是两上不同的概念,这是因为作者并不等同于著作权主体。著作权包含有多种权利,其主体情况复杂,作者仅是著作权基本主体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