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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伴奏要版权吗-给别人的视频做配乐需不需要

发布日期:2022-12-10 浏览次数:


视频伴奏要版权吗-给别人的视频做配乐需不需要

背景音乐使用及版权问题
【1】本问题大概涉及著作权人的:
a署名权(标明出处即不侵犯)
b信息网络传播权
要分情况讨论:
1.该歌曲是收费歌曲/声明不得未经许可转
不行。
2.允许转的
可以。

【】涉及演绎作品的著作权(比如周杰伦唱的告白气球,原版方文山填词;我改编了的新的歌词,自己唱了,录了视频放到b站):
1.我的改编要经过方文山的许可
2.如果别人想要把我的视频下载下来,再上传到别的平台什么之类的,要经过我和方文山的许可,双许可。
如果我想做一个网络视频,使用配乐会涉及版权问题...
加入曲投投共享歌曲版权收益
社会公众自娱自乐的翻唱音乐或者将该翻唱的音乐上传到网络自媒体平台中,这种情况不需要事先获得音乐权利人许可也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上线的音乐时,可以不事先经过同意,只需要支付费用即可。但是电视台制作综艺节目使用音乐并将含有音乐的该综艺节目通过网络或电视台传播不适用合理使用,另外,网络平台主动向社会公众提供曲库供其翻唱(如直播平台、短视频平台),虽然该社会公众的翻唱行为属于合理使用,但是该类网络平台不适用合理使用。
把一首音乐作为一个视频的bgm,算是侵权吗?

把一首音乐作为一个视频的BGM,发布出去,这一行为算侵权。

音乐作品的创作者对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音乐作品的表演权、复制权、广播权、网络传输权等财产权利和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精神权利。

明星、艺人、个人不得未经过原作同意,在演唱会、电视节目、网络直播、公共场合等,进行翻唱歌曲,或恶搞、改编原作歌曲,否则会遭到原作公司起诉赔偿巨额侵权费用。

扩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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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导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出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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