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2-10 浏览次数:次

如何防范员工道德风险
一般意义下,委托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下的开发都是职务开发,也就是这个成果或者产品的权利人是单位或者老板,不是开发者。如果事前约定一个比例,大家同意,就可以在今后的发明或者开发中,劳动者后者开发者本人也能享有约定的权益,即共同享有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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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最近新闻报道的众多劳动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案件可以看到,由于公司某些关键岗位上的员工的不诚信行为,而公司又疏于防范员工的道德风险,使公司遭受了不必要的损失,有些公司损失惨重,甚至事后通过诉讼手段追究该等员工的法律责任时却因证据不足而无法挽回损失。该类道德风险,在著作权、专利以及商业秘密的保护中尤为严重。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除非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职务作品的著作权都归员工所有,公司仅享有优先使用权,如果公司没有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在员工采取措施背叛公司的时候,则公司可能面临丧失著作权的风险,本来应该属于公司的著作权最终却被判定为归不诚信员工所有,这对于从事软件开发等高科技企业来说,其损失甚至可能是致命的;公司专利的保护也存在着与著作权保护相似的问题;而员工背叛公司,利用公司商业秘密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例也时有发生.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才流动日趋活跃,公司之间争夺高级人才的竞争将越来越激烈,员工的道德风险也越来越高,尤其是《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只需要提前30天通知即可辞职以及对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的限制等鼓励人才流动的措施的出台,必将使防范员工的道德风险成为一个重要的议题。
为使公司提高防范能力,笔者将在以下内容中全面分析公司在公司著作权、专利、商业秘密的保护中存在的员工道德风险与相关法律规定。
【各种权利保护中的道德风险分析】
1、著作权
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等。
《著作权法》规定,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作者,如果作品是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司)主持、代表公司意志创作并由公司承担责任的作品,公司视为作者;如果作品是员工的职务作品(指员工为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工作任务”指员工在公司中应当履行的职责。)时,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公司仅对该职务作品有优先使用权,该职务作品完成两年后(自员工向公司交付作品时起算),员工可以许可第三人使用该职务作品。但是,如果某职务作品属于以下情形的,该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