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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大学 张吉豫 著作权-知识产权法的中国人民

发布日期:2022-11-23 浏览次数:


人民大学 张吉豫 著作权-知识产权法的中国人民

知识产权法的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书名:知识产权法--21高校对法学系列基础教材.必修ISBN:730004732页数:458出版日2003-7-1版次:1开本:16开包装:平简介:序 言本书是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组织编写的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基础教材·必修课教材之一。教材基本上按照教育部所确定的法学专业核心课程基本要求编写,同时又考虑到知识产权法的发展,适当增加了一些内容,比如,关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保护、域名保护等知识产权问题。全书共分为6编24章,阐述了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保护对象、知识产权制度的历史发展和作用。同时编著者分别阐述了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其他知识产权的基本理论和各项具体制度,对各项专门的知识产权法所涉及的基本概念范畴、法律原则、法律关系、法律事实、法律责任及权利救济等作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讲述;最后介绍了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国际公约原则、内容及发展变化。教材在编写的内容上采用知识产权法学的通说理论,力求达到概念简明准确,体系合理严谨,知识要点新颖全面,理论联系实际;对知识产权法的最新研究成果,对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直至2002年10月以前的最新修改内容作了全面反映。在编写体例上本书包括“提要”、“重点问题”、正文论述、“法律应用”、“课后复习”5个部分。每章开头设置“提要”,是对本章所阐述的问题的精练概述,是教学大纲中所要求掌握的最主要的问题,即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点。“重点问题”是该章教学的重点问题。,正文论述是对各章节所涉及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原理的具体讲述。“法律应用”则是针对在知识产权法律应用、管理和司法实践中所遇到的疑难问题的解决思路和方法。它与正文阐述密切结合,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浅出。“课后复习”则以问题形式点出学生复习巩固所学知识的途径。编者认为,教师在使用本教材教学时可以按照上述体例给学生以入门指导,明确教学重点,讲授基本原理和知识,训练学生在法律实践中引用法律知识解决疑难问题的方法和思路,以课后复习题检查教学效果。同时教师应当注意由于教材力求简明和篇幅所限对有关问题的理论深化阐述往往不够,加之法律实践情况复杂,对有关疑难问题概括也难以全面。因此,教师应当根据教学课时适当增加有关知识,以充实教学内容。学生在使用本教材时可按照上述体例预习、听讲、讨论、复习。在学习中力求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同时要根据教材给出的阅读书目,扩大知识面,加深对重点、疑难问题的理解,使所学知识不局限于本教材。本教材第一编知识产权概述(第一章)、第二编著作权法中的第二、三、四、五章和第四编商标法中各章的“法律应用”部分由西北政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副主任韩松教授编写;第三编专利法(第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章)由西安交通大学法律系主任、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马治国教授编写;第四编商标法(第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br/>编写过程中我们参考了近几年出版的有关教材和论著,并将其作为参考书目列于书后,特向有关作者致以谢意!由于编写者水平有限,书中的缺点错误在所难免,敬请读者指正。韩松2003年4月于西北政法学院

我的前半生的著作权纠纷

从上世纪(20世纪)60年代开始,《我的前半生》一书一直由群众出版社出版,2007年9月,由于种种原因溥仪的胞弟溥任将其著作权转交给同心出版社,从而引发著作权纠纷。群众出版社认为溥任没有授权资格,并向北京西城法院提出“无主财产”的申请。观点一:著作权归溥任支持溥任有继承权的主要论据是溥任和溥仪有血缘关系,有优先继承的资格。同心出版社的代理律师付明德表示,著作权继承是财产继承的一部分,溥任作为其财产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在第一继承人李淑贤已经去世,且该书尚在著作权保护期限之内,所以溥任应享有该书著作权的继承权。观点二:反对“皇族继承”反对方的主要论点则来自《继承法》中遗产转移的解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郭寿康认为,溥仪死后,其财产已经转移到第一顺序继承人李淑贤手里,李淑贤死后继承人顺序也应该按照她的顺序转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张俊浩也认为,《继承法》所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非常清楚,是封闭式的规定,不存在其他的侄子、外甥、小叔子的范围。人大研究生院副院长刘春田则否认了“皇族继承”的说法。他认为“我国早结束了封建帝制,没了皇帝,也就没了皇族。不存在皇族继承的问题。新中国成立后溥仪就变成新中国的公民,他适用新中国的所有的法律,没有特权。”观点三:国家所有人大法学院李琛表示,“如果真的是无人继承,我认为应归为国有”。她认为,从《著作权法》的表述来看,只是规定了财产在无人继承的情况下,归国家所有。对自然人的作品没有更具体的规定,这给我们留下了解释空间,那就是可以让它进入公有领域。也就是说,在还有与别人合作的合同期限外,谁都可以出版。法院判决法院认为《我的前半生》一书著作权已经法院生效判决确认归溥仪所有。李淑贤作为溥仪的妻子及唯一法定继承人,生前未对该书的著作财产权进行处分,李淑贤去世后也没有继承人。至于溥仪的侄女金霭玲女士要求该书的著作权归自己所有的诉求,法院以“金霭玲并不是李淑贤的遗产继承人……于法无据”驳回,此后,金霭玲也没有再上诉。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对大学自主招生有用吗?

楼上所答,有颇。靠自招学是对自己而言的,考研985高校的平均概率不过2%,仍几十万人在竞争,如果站在大基数上来预判自己成功的概率未免也太危言耸听,难道900多万的高考、200多万考研竞争不激烈吗,所以,只要是机会,都应该把握,对于自己要考虑的应是如何协调自己的精力,如果不能兼顾可不用考虑,如果学有余力,则可尝试。并且,只要你平时成绩可以够到211、985投档线,那就可以参加,不存在分数压死人的情况,更不存在高中出身的问题,自招的初衷楼上理解太过片面,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自招对于保学校、冲学校、稳志愿都有帮助另外:软著对于自招的作用没有明文承认,但如果与自身的切身经历相关,是可以作为证明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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