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23 浏览次数:次

著作权中的时事新闻问题
是你理解有误.第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法律条文并未说超过政治经济宗教范围就不能合理使用,而是用列举的方式列举了12类,规定对其他媒体已发表的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文章可以合理使用,只是其中的一类而已.
为什么时事新闻不适用于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法主要的是著作权著作权使用人之间的关系,寻求的是二益的平衡,一方面为了激励权利人创作更多更优秀的作品,另一方面也为了让他人看到更多更优秀的作品。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重在描述事件发生的事实,时间性、空间性、意识形态性都很强,目的是为了更广泛的传播,理论上是让人人都可以知晓。如果纳入著作权法保护,这种目的就无法达到。
为什么时事新闻不适用于著作权法保护?就我所学专业知识来说,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要属性,而新闻的创作是一种对事描述,没有过多的主观创作成分。而且用逆向思维看,如果保护时事新闻,那么就会照成一些先报道的媒体垄断了消息的报道,不利于新闻的广泛的传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