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23 浏览次数:次

世界版权公约的历史沿革
《世界版权公约》(Universal Copyright Convention) 1947年由国教科学及文化组织主持准备,1952日内瓦缔结,1955年。1971年在巴黎修订过一次。中国于1992年7月30日递交了加入《世界版权公约》的官方文件,同年10月30日对中国生效。公约所定的保护水平,反映在它对成员国国内法的最低要求上。公约由7条实体条文与14条行政条文组成。它的实体条文不像《伯尔尼公约》规定得那 么具体,而是比较笼统。但是,公约不允许参加它的国家作任何保留。该公约保护的作品版权主要包括文学、艺术和学术三个方面。并且根据修正文本第一条设立的政府间委员会,研究有关版权的国际保护与合作。是继《伯尔尼公约》后又一个国际性的著作权公约。1952年9月缔约国在日内瓦签订,1971年7月在巴黎修订。全文共21条及两个附件。
《世界版权公约》规定的一般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条第四条(一)根据第二条和规定,某的版权期限,应由该作品向其要求版权保护的缔约国的法律来规定。(二)甲、受本公约保护的作品,其保护期限不得短于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的二十五年。但是,如果本公约在某缔约国生效之日,该国已将某些类别作品的保护期限规定为自该作品初版以后的某一段时间之内,那么该缔约国有权保持其规定,并可将这些规定扩大应用于其他类别的作品。对所有这类作品,其版权保护期限自初版日起,不得少于二十五年。乙、任何缔约国若在本公约于该国生效日尚未根据作者有生之年确定保护期限,则有权根据情况,从作品初版之日或从出版前的登记日起计算版权保护期限,只要根据情况或从作品初版之日,或从出版前的登记日算起,版权保护期限不少于二十五年。丙、如果某缔约国的法律准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连续保护期限,则第一个保护期限不得短于本款甲、乙两项所详尽规定的最低期限之一。(三)本条第(二)款之规定不得应用于摄影作品或实用美术作品。但是,如果某些缔约国对摄影作品或作为艺术品保护的实用美术作品给予保护时,则对上述两类作品中的任何一件,其保护期限不得少于十年。(四)甲、根据作者所属缔约国家的法律而未出版的作品,或根据首先出版某作品的缔约国家的法律已出版的作品,缔约国家均不得给予该作品以比其所属之同类作品规定的保护期限更长的保护期。乙、为实施本款甲项,如果某缔约国之法律准予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连续保护期限,那么该国的保护期限应视为所有期限之总和。但是,如果某一明文规定的作品在第二或其后的期限内,因某种原因被上述国家取消了版权保护,则其他各缔约国亦不得在第二或其后的期限中保护之。
《世界版权公约》规定的一般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以及我国加入的《世界版权公约》和《伯尔尼公约》等。 各类作品著作权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