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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中的二分法-如何理解和适用思想表达二分

发布日期:2022-11-23 浏览次数:


著作权中的二分法-如何理解和适用思想表达二分

如何理解和适用思想表达二分法原则

思表达二分法原则是著作权法中项基本原则,即在作仅保护思想的表达方式,而护思想本身。这一重要原则,在相关国际条约及世界各国的立法中都能得到体现。

该原则为平衡公众接近信息的需要和成本与鼓励作者创作的积极性提供了一个基础,其中特别表现为平衡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与广大作品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在理论界和司法界得到广泛认可。

任何作品都包含了思想与表达,并且它们之间的区别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交叉问题,甚至有时候是密不可分的。通说认为,作品是具有独创性地表达思想或感情并具有个性特点的智力创作成果。

一般而言,某一作品中体现的思想可以以不同的表达方式来加以体现,针对同一思想的不同表达方式,不同作者可以分别获得独立的著作权。

例如,牛顿发现了地球万有引力定律,对这一定律本身而言,其属于思想范畴,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牛顿自己可以以论著的方式阐述和说明万有引力定律,并享有著作权,但牛顿无权阻止他人保护资格作品的一般类型做了列举。

但在著作权实务和围绕作品产生的利益关系分配方面,划分和确认一个著作权作品中被著作权保护的方面和不被保护的方面显得更重要,而这可能是在著作权法中最难处理的问题之一。

如果著作权保护范围从作品思想的表达扩张到作者的思想,后续作者在不侵权的情况下创作新作品的能力将受到严重打击。同时,法律对作品中表达的思想不给予保护,不论它所包含的是什么形式。

这样一来,作品中的思想可以自由地进行复制而不会侵犯著作权人的权利。应当说,著作权作品中不被保护的思想和被保护的表达之间的区分,是划分作品中著作权保护的部分和不受保护部分的重要杠杆。

思想与表达二分法的基本含义即是著作权保护不能延伸到作品中包含或体现的思想,而只能延伸到作品中这些思想的特定表达。

扩展资料:

“思想与表达二分法”是著作权法中一项重要原则。它将作品分为思想与表达两方面,著作权只保护对于思想观念的独创性表达,而不保护思想观念本身。

早在1976年,美国1976年《版权法》第102条规定:在任何情形之下,不论作者在作品中是以何种方式加以描述、表达、展现或显现的,对原创作品的版权保护都不扩及作品中的一切属于想法、程序、过程、系统、操作方法、概念、原理及发现的部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著作权法


"在著作权领域,著作权法只保护思想和情感的表达形...
按照著作权法的原理统以及各国的著立法和实践,作品独创性要求限于作品的表达,而不及于作品的思想内容,此即各国广泛接受的思想和表达二分法原则,也是确定著作权保护范围的一项基本原则。 换言之,即著作权的保护只涉及思想的表达,而不保护思想本身。这一原则的确立是著作权制度发展中的重要成果之一。思想和表达区分的重要意义在于解决了作品独创性的外延,从而为限定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奠定了基础。因此,著作权法中所指的作品,其内涵较之于语言学中的作品要窄的多,仅指不同形式的对思想的表达。 思想与表达二分法体现了著作权法律制度对作者利益和其他创作人以及公共利益之间的一种平衡,其宗旨在于降低创作成本,形成一种合理的创作激励机制,从而促进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 教材上就有关于这样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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