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18 浏览次数:次

高分求 广东哪个城市的专利资助力度
东莞、深圳和广州的资助办法如下,都有具体的金额,你自己比较以下就知道了:
《东莞市专利促进实施办法操作规程》
第一章 专利申请资助操作规程
一、 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1000元;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500元;国内发明专利每件的申请费、实审费在授权前按实际发生额给予全额资助,授权后再资助10000元。
二、 获美国、日本、欧盟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50000元;在设有专利审批机构的其他或地区(港澳台除外)获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25000元;获得港澳台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0000元。同一件专利最多资助2个或地区。
三、 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申请的发明专利具备专利三性的,即国际阶段报告显示专利同时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5000元。
《深圳市专利申请资助管理办法》
第八条 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资助可分两个阶段资助:
(一)申请人请求实质性审查并缴纳有关费用后资助人民币2200元(但对获得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批准费用减缓的,在低于资助额度下,专利申请费和审查费按实际支出给予资助);
(二)取得专利证书后,每件给予资助2000元,委托在深圳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增加资助1800元。
申请人在取得专利证书后一并申请资助的,则由市知识产权局按以上资助标准一次性给付。
第九条 申请国外发明专利在取得专利证书后按不同的分两个档次给予一次性资助(每件最多资助二个):
(一)在美国、欧盟、日本等取得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50000元;
(二)设有专利审批机构的其他或地区每件资助30000元。
(三)在香港和台湾地区申请发明专利的,按照国内申请发明专利资助标准办理。
(四)PCT申请资助:依照PCT规则提交国际申请的专利项目,经审查符合资助条件的,在取得PCT受理通知书6个月内,单位申请的每件补贴10000元,个人申请的每件补贴6000元。
《广州市资助专利申请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鼓励发明人申请专利,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广州市专利管理条例》和《广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申请专利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第一申请人地址在本市辖区内的均可依本规定申请资助。第三条 申请资助的发明创造应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要求,具有市场应用前景,符合我市的产业发展方向。第四条 市知识产权局是资助专利申请工作的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