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18 浏览次数:次

我的专利什么时间交年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年费。
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第四十五条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第四十六条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专费是在专利权被授予后的期间内,专利权人为维持其专利权的有效性每年都应当缴纳的费用。根据我国《专利法》第43条、第44条的规定,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没有按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由此可知专利费是必须缴纳的,如果专利权人没有在规定期限纳规定数额的年费,其专利权将会终止。专利权终止后,将成为社会公用技术,任何可以免费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