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18 浏览次数:次

以专利技术入股的问题
看技术含量对公司或者企业的作用,有些技术可以占到50%以上的股份,有些可能只有10%的股份。相应的技术成果权转归公司享有。
原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待2014.3.1新公司法正式实施起,将不非货币出资额的比例进行限制。这样,理论上非货币出资(包括技术)所占注册资本比例可以达百分之一百。
技术入股如何操作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股东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即以专利入股的,应该当专利权转移至公司名下。公司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进行注册登记。进行注册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验资证明中应当附上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登记证书、非专利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或者市科技主管部门的证明等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