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18 浏览次数:次

有一个专利,我是发明人,公司是申请人。但是我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的第一章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六条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所以,是否可以将你的名字加入,要看你的发明属於职务发明还是非职务发明。对於奖励问题,即使你的发明属於职务发明,你也可以与公司协商,因为专利法中有说明“对於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专利被起诉,是不是关了公司就可以
你这属于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人具有署名权、获得奖励和报酬的权利两种权利,这种情况主要是侵犯了发明人的署名权。
专利法第十七条规定: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
因此发明人有权向所在单位提出异议,进行沟通,如沟通未果,发明人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同时,发明人需要搜集好作出原始发明的证据,以证明自己是第一发明人。
《细则》第七十七条规定(关于奖励)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奖励的方式和数额的,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
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不少于3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不少于1000元。由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建议被其所属单位采纳而完成的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从优发给奖金。
《细则》在第七十八条规定(关于报酬)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报酬的方式和数额的,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
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2%或者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0.2%,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参照上述比例,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次性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