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18 浏览次数:次

专利收费标准?
专利费用计入无形资产科目。
其中社会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自然无形资产包括不具实体物质形态的天然气等自然资源等
(1)专利权:是指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
(2)非专利技术:也称专有技术,是指不为外界所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采用了的,不享有法律保护的。
专利费用的管理及使用:
(一)收费系统的管理
收费系统的软、硬件由知识产权局提供,代办处负责使用管理。代办处负责人对收费系统的安全及正确使用负责。
(二)收费系统的工作范围
收费系统仅用于代办处专利收费,不得用于其它工作范围,不得向代办处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收费数据及收费系统软件。
(三)数据备份及系统的恢复
代办处操作人员每日应对收费系统的收费数据备份并妥善保存备份资料。当系统崩馈时,操作人员因应立即通知收费处,由代办处系统操作员根据恢复手册指导内容。
如果取得正式的发票或者行政收据,可以全部汇总一起,计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
如果不想做无形资产,那就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企业专利申请的费用会计分录:
1、如果无需摊销,直接记管理费,或记无形资产,否则,记无形资产摊销。
分录为:
借:无形资产--专利费
贷:银行存款
2、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 新会计准则,每月摊销无形资产费用时分录: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累计摊销
扩展资料
计算专利年费滞纳金:
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年费(不包括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 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可以在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期限但不足一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一个月或以上的,缴纳按照下述计算方法算出的相应数额的滞纳金:
1、超过规定期限一个月(不含一整月)至两个月(含两个整月) 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5%。
2、 超过规定期限两个月至三个月(含三个整月) 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0%。
3、超过规定期限三个月至四个月(含四个整月) 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5%。
4、超过规定期限四个月至五个月(含五个整月) 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0%。
5、超过规定期限五个月至六个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