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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专利费用减缴备案-专利费减申请是怎样的一

发布日期:2022-11-18 浏览次数:


办理专利费用减缴备案-专利费减申请是怎样的一

申请专利费用减缓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申请途径
1、网上打开专利事务服务系统,注册账号信息,登录系统。
2、点击“同意以上声明”,“继续”。
3、点击进入“费减备案业务”专栏。
4、点击“现在去办理→“业务办理”→“同意”→“提交”→填写费减证明备案信息→预览→没问题后点击“提交”。
5、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并在一个月内把证明文件原件提交至当地市级专利管理部门。
另外,经审核批准备案的,当事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再次请求专利费用减缴时,及需提交收费减缴请求书,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专利费减备案一次可以用多长时间
一、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中办理备案,经审批合格的,在一个自然年内申请专利或缴纳专利费用,可依照《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规定请求减缴相关费用,无需逐件提交证明材料。《专利收费减缴办法》将于2016年9月1日起实施。

期限一年
怎么办理专利费用减缴?
一、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中办理备案,经审批合格的,在一个自然年内申请专利或缴纳专利费用,可依照《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规定请求减缴相关费用,无需逐件提交证明材料。《专利收费减缴办法》将于2016年9月1日起实施
二、自2016年8月1日起,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即可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中办理备案,且自2016年9月1日(含)起,所有专利费减业务均须提前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中办理备案,届时我局将停止以纸件方式办理专利费减业务。需要注意的是,2016年8月31日前办理专利费减业务,仍要按照现行专利费减业务要求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关文件。
三、自2016年9月1日(含)起,专利申请请求书和与中间文件配套使用的《费用减缓请求书》将进行适应性调整;申请人在提出专利申请时请求专利费减的,只需在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勾选“□请求费减且已完成费减资格备案”,并填写专利费减备案证件号;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申请日后请求费减的,则需提交《费用减缴请求书(申请日后提交适用)》,并填写专利费减备案证件号。
四、专利费减备案系统登录地址:http://CPSERVICE.SIPO.GOV.CN;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使用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名登录;非电子申请注册用户需注册公众用户名登录;专利费减备案系统的“帮助”文档提供操作手册及培训教程的下载。
提示信息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费减备案时须选择预备案的自然年度,每一自然年度的费减备案资格有效期至当年的12月31日,每年的第四个季度起(10月1日起)开放下一年度的费减备案。
根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如果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专利收费减缴请求时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虚假证明文件的,知识产权局应当在查实后撤消专利收费减缴决定,通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补缴已经减缴的收费,并取消其自本年度起五年内收费减缴资格;期满未补缴或者补缴金额不足的,按缴费不足依法做出相应处理决定。


办理专利费用减缴备案-专利费减申请是怎样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