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18 浏览次数:次

关于专利部分冲突的问题
这里提到3个问题。
【1】专利通常不会“被拒绝接受审查”,专利的三种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中,只有发明专利是真正审查的。
如果申请的不是发明专利,一般授权没问题(但不代表授权的专利也可能被无效);如果申请发明专利,申请的技术内容如果和a公司的几乎一致,没有其他有突出效果的区别,鉴于a公司的技术已经公开,发明通常不会授权。
【2】是否申请专利,有没有必要,要看b公司的目的。是为了宣传产品的需要,还是想得到真正的保护。如果是前者,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当然申请时可以与a申请的专利有些一些改进(产品不一定改进)。如果是想得到真正的保护,除非对a公司已经申请的专利做至少一个改进。
【3】申请专利不需要有商标,甚至不需要有产品。
不知说的是否到位,有需要可以发消息咨询。
我专利的要求有部分和别人冲突我的还会通过吗
网页链接抵触申请是专利法规中的术语,是指损害新颖性的专利申请。具体是指在申请日以前,任何单位或个人就同样的技术已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那么这一申请就被称之为专利申请的抵触申请。
抵触申请的四个构成要件:
1、申请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包括申请人自己;
2、申请日:在正在审查的专利申请申请之前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即属于先申请;
3、公布日:由专利局在后申请的申请日或之后依法公布;
4、发明相同性:在申请文件中记载了与后申请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抵触申请对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抵触申请的申请日在先,公开日在后,则损害了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新颖性,
新颖性受损,但不影响创造性。
